委托加工物资怎样核算?
委托加工物资计算与会计分录: 借方: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 贷方: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剩余物资的实际成本 委托加工物资是指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成新的材料或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物资。
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物资的成本包括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支付的税费等。
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应当包括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支付的税金等。 委托加工物资的账务处理: 为了反映和监督委托加工物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委托加工物资”科目,借方登记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剩余物资的实际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尚未完工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等。
委托加工物资也可以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进行核算、其方法与库存商品相似。
委托加工物资计算与会计分录?
1、发出委托加工物资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2、支付加工费、运杂费、增值税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
贷:银行存款等
3、交纳消费税(见应交税金)
4、加工完成收回加工物资
借:原材料(验收入库加工物资+剩余物资)
贷:委托加工物资
扩展资料:
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加工费、运输费、装卸费和保险费等费用以及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
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准予抵扣的,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
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企业,委托加工物资,发出材料的分录怎么做?
dr:委托加工物资 材料成本差异(节约)
cr:原材料 材料成本差异(超支) 节约差指的是原材料(按计划成本核算)大于委托加工物资(实际成本),超支差指的是委托加工物资(实际成本)大于原材料(按照计划成本核算)
委托加工的账务如何处理?
(一)委托方在委托加工过程中的会计分录:
(1)委托方与受托方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后,按合同向受托方发出委托加工物资:
借:委托加工物资贷:原材料对于发生的运杂费,做如下分录:
借:委托加工物资贷:银行存款(2)受托方加工完成时,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加工费、消费税等借:委托加工物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应交消费税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3)运回加工物资过程中支付的运杂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贷:银行存款(4)委托加工物资运抵仓库,办理入库:
借:原材料贷:委托加工物资(二)受托方的会计核算流程:
(1)收到受托加工的物资材料时,不需做账,不需在账簿中确认,只需要在备查簿中备查登记。
(2)在加工过程中:对于发生的相关费用及人工成本,做如下分录:
借:生产成本贷:原材料――辅助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3)加工完成后,交付给委托方时,做如下分录:
①确认加工劳务收入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应交消费税②结转加工过程中发生的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贷:生产成本③将原来备查登记的受托加工物资注销。
(4)按规定缴纳消费税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贷:银行存款
委托加工账务处理收到委托加工物资的后怎么入账?
从会计处理实质大于形式的原则,出口再进口,仅仅是委托加工,不实质转移风险的,应该通过“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核算。也就是别想着出口的时候算销售收入,进口时候再算购入。既然通过“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核算,那基本上就是发出的时候全转到“委托加工物资”,之后发生的相关成本(主要就是加工费和税费)也都转到这个“委托加工物资”科目下核算,例外是消费税要区分收回后直接销售和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的情况分别处理。收回加工物资后“委托加工物资”科目重新转回“原材料”或者“库存商品”科目。具体见: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6)
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1408 委托加工物资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商品等物资的实际成本。 二、本科目可按加工合同、受托加工单位以及加工物资的品种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委托加工物资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发给外单位加工的物资,按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还应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 (二)支付加工费、运杂费等,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借记本科目(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的)或“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的),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和剩余的物资,按加工收回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剩余物资的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按计划成本或售价,借记“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本科目,按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或售价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或贷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 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也可以采用上期材料成本差异率或商品进销差价率计算分摊本期应分摊的材料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尚未完成物资的实际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