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社保在什么地方?
广州各区人社局地址、办公时间一览表:
1、白云区人社局 白云大道南118号二楼20号窗 周一到周四上午8:30-12:00,周五上午8:30-12:00,(周五下午内部学习,不对外办公)
2、海珠区人社局 宝岗大道茶亭前五号之七二楼 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14:00-17:30
3、黄埔区人社局 大沙北路110号2楼40/41号窗 周一到周四 9:00-12:00,13:00-17:00 周五上午 9:00-12:00,13:00-15:00
4、荔湾区人社局 逢源路127号一楼政务大厅5号窗口 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13:30-16:30
5、开发区人社局 香雪三路3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C区 周一到周五上午8:45-11:45,13:30-16:30
6、天河区人社局 软件路13号天河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周一到周四 9:00-12:00,13:00-17:00,周五 9:00-12:00,13:00-15:00,
7、越秀区人社局 德政中路龙腾里10号 周一到周五 8:30-12:00,14:00-17:30
8、花都区人社局 公益大道兰花路1号3号楼一楼劳动保障服务大厅 周一到周五 8:30-12:00,14:30-17:30
9、番禺区人社局 市桥平康路48号1号楼2楼(早期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一次性缴费受理) 周一到周五 8:30-12:00,14:30-17:30,
10、从化区人社局 街口街河滨南路43号2楼 周一到周五 8:30-12:00,14:30-17:30,
11、增城区人社局 荔城街挂绿路25号人社局三楼养老保险科 周一到周五 8:30-12:00,14:30-17:30,
广州那里可以办社保?
广州市民可以在广州市社会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办理社保。广州市社会保险事务管理中心是负责广州市社会保险事务的机构,提供社保相关的办理、咨询和服务。具体地址是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五路33号,可以前往该中心办理社保手续。此外,广州市各区社保局也可以办理社保业务,市民可以根据自己所在的区域选择就近的社保局办理。办理社保需要携带相关的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具体要求可以咨询社保中心或社保局的工作人员。办理社保可以享受社会保障的各项权益,如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
广州医保办理地址?
1.网站: 广州劳动保障信息网: www.gzlss.gov.cn 广州社会医疗保险服务网: www.gzyb.net 2.电话: 省、市劳动保障咨询热线电话:12333 3.亲临市医保中心: 市医保中心越秀办事处 服务地址:越秀区梅东路28号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6:30;周六 9:00~12:00。
市医保中心南沙办事处 服务地址:南沙区金岭北路合成工业区一排3号南沙区社区管理局大楼二楼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12:00 下午14:00~17:00 市医保中心黄埔办事处 服务地址:黄埔区大沙北路110号二楼黄埔区劳动保障局综合服务大厅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12:00周六 下午14:00~17:30 市医保中心萝岗办事处 服务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办证中心二楼216室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12:00 下午13:30~16:30 市医保中心荔湾办事处 服务地址:荔湾区芳村大道友伦里1号首层(珠江隧道口侧)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6:30; 市医保中心天河办事处 服务地址:天河区广和路17号首层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6:30 市医保中心白云办事处 服务地址:白云区景云路38号首层自编05号(2008年10月后启用) 市医保中心海珠办事处 服务地址:海珠区新港西路千禧一街2-4号首层01、02铺(2008年10月后启用)
广州市花都区炭步劳动电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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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已经没有劳动局了,现在叫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统一举报投诉方式
信访举报电话:
办案咨询电话:
信访举报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43号7楼,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组综合室
信访举报邮箱:pzsrsjjjz@163.com
花都区社保卡中心花都区服务网点
地址:公益大道兰花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院1号楼服务大厅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30~17:30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管理辖区内城乡劳动力就业、流动就业、涉外就业;综合管理辖区内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和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综合管理辖区内各类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工作。
负责辖区内企业劳动合同鉴证、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依法行使劳动行政监督检查权,监督检查辖区内企业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组织查处劳动违法案件,处理劳动关系方面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负责劳动信访工作;负责劳动普法工作。
扩展资料:
劳动争议调解达不成协议,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具备以下条件:
(l)申诉人必须是与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劳动者。
(2)申请仲裁的争议必须是劳动争议。如果不是劳动争议,而是民事、经济纠纷,或者是劳动保障行政纠纷,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3)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必须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必须向有仲裁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有明确的被诉人和具体的仲裁请求及事实依据。
参考资料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生育津贴去哪里办理?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符合以下条件的女职工,可向省社保局医疗保险部申请领取生育保险待遇:
(一)已参加省直单位生育保险并按时缴纳生育保险费;
(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属于计划内怀孕。
提供以下资料:
(一)如有《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原件)的一并提供。
(二)《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一式二份。
(三)根据下列不同的情况,提供相关凭证:
1、顺产,难产:
(1)《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4)难产的附带医院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5)领取二孩指标符合晚育规定的,附单位证明。
2、婴儿死亡:
(1)《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2)《死亡报告书》(原件及复印件)。
3、流产:
(1)《同意生育指标通知书》或《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提供户口所在街道计生部门出具
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院诊断证明书(注明怀孕周数)(原件及复印件);
(3)《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报销审核表》用人单位先到医保中心领取此表并
审核医疗费后,再由社保中心支付待遇(原件)。
4、男配偶假期工资:
(1)《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
1、医院诊断证明应为区级(或镇级)及以上医院证明方有效。
2、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内的产科并发症、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等,按有关规定向医保中心申报,经审核确认的费用将直接拨至单位帐户。
3、关闭、破产企业女职工在生育后五个月内申领待遇时除携带上述资料外,还需携带在本市工、农、建行个人结算帐户存折及复印件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及开卡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