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投融资计划是什么意思?企业投融资计划是?
1.公司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并进行融资的贷后服务与管理工作。
2.公司股权结构调整工作,进行股权结构调整相关调研、谈判、审批程序、交易程序等。
3.协助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研究与制定,形成公司战略研究长效机制。
4.公司整体经济运营管理相关的专题研究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企业投融资是指企业经营运作的两种不同的形式,目的都是通过投资融资活动,壮大企业实力,获取企业更大效益的方式。财务管理中的投资既包括对外投资,也包括对内投资。
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是什么意思?
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是全国各大城市的政府投融平台,也被称为城投公司,起源于1991年
全国各大城市的政府投融平台,也被称为城投公司,起源于1991年。当时,国务院进行新一轮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要求地方政府不再直接负责基础设施建设,而是将此类建设活动公司化。 1991年,上海率先成立城投,之后,重庆、广东等省市也相继成立。这段时间的操作模式,是政府投融资平台只是个载体,自身并无资产。当时的城投公司主要由财政部门、建委共同组建,公司资本金和项目资本金由财政拨款,其余以财政担保向银行贷款。1995年,国家《担保法》出台后,这种模式难以为继:财政不能担保,而这类公司没有自己的资产,债务上升,举步维艰。 而地方投融资平台的真正繁荣始于2008年下半年,在4万亿投资的刺激政策出台后,各家商业银行纷纷高调宣布积极支持国家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 2009年3月,央行和银监会联合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组建投融资平台,发行企业债、中期票据等融资工具,拓宽中央政府投资项目的配套资金融资渠道。” 匆忙间,雨后春笋般建立起的地方投资平台公司,因缺乏规范的管理与可持续的资金平衡机制,陷入了困局。
什么是叫3P工程?
一、3p工程项目是指政府与社会资本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公私合作模式。适用于那些规模较大、需求较为稳定、长期合同关系较清楚的项目,如供水、供电、通信、轨道交通、公路基建等适合采用。
二、3p项目指的是ppp,它的全名叫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指在公共服务领域,政府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具有投资、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双方按照平等协商原则订立合同,由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政府依据公共服务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资本支付对价。
PPP是以市场竞争的方式提供服务,主要集中在纯公共领域、准公共领域。PPP不仅是一种融资手段,而且是一次体制机制变革,涉及行政体制改革、财政体制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
城投是什么?
各大城市的政府投资融资平台,全称为城市建设投资企业,通称“城投”。国务院开展新一轮政府部门融资金融深化改革,规定当地政府不会再直接负责基础建设,公司化运营,承担法律责任行政体制。
这类城市投资集团大部分都没有获利能力,归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独资企业的特性,他们通过政府部门补助费的形式完成盈利,归属于含有政府部门特性特殊的市场经营体。注资自然就是注资。城投资是指城建投资公司投资的意思。
城投首先在上海开设,随后在重庆、广东等省份也建立了城投。在此期间的运营模式下,政府部门的投入投融资平台只是一个营运商,没有自己财产。当年的城投集团主要是由行政机关、建设局一同机构,公司资本金和项目资本金由财政局交货,剩下来的则通过银行开展财政局确保股权融资。自打制订我国确保法至今,财政局也不建立了,这种企业没有财产,负债提升,重重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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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发展是干什么的?
金融局是政府机构,是市政府的内设部门。在省一级的级别则设有省金融办,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配合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及其驻京机构做好货币政策落实及金融监管相关工作;研究金融形势,分析金融发展重大问题,制订本市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市金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二)负责指导和推动本市金融和要素市场体系建设。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组织推进金融市场、要素市场和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承担本市各类交易所设立审批及监管的职责,负责指导和协调本市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推进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在本市的试点和发展工作。
(三)统筹推进本市企业融资工作。推进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协调推动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负责指导和推动创业投资、股权(产业)投资基金规范发展。
(四)负责协调推进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优化农村金融发展环境,推动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和产品与服务创新,指导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与发展,协调推动涉农金融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增强金融强农惠农的能力。
(五)负责推进市金融发展环境建设工作,建立健全金融服务体系,为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在京金融机构做好服务。
(六)负责协调金融机构为市经济发展服务。参与本市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研究制订引导社会融资发展的政策措施,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参与研究制订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协调金融机构综合运用各种金融工具和平台,为本市经济建设尤其是重点工程、主导产业、重要区域和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支持服务。
(七)负责指导协调金融服务社会民生工作。引导协调金融机构创新服务产品,扩大服务范围,延伸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效率,提高金融扩大内需、服务民生的能力和水平。
(八)负责推进本市金融信用体系建设,支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参与建立信用信息共享交换机制和信用奖惩机制,优化本市金融信用环境。
(九)负责研究制订全市金融业发展的总体布局规划,促进金融机构合理布局;指导金融功能区、金融后台园区和各类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建设发展,引导相关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进驻,监测分析各功能区发展情况。
(十)负责小额贷款公司的审批和监管;负责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设立、变更审批和监管;承担本市集体改制企业上市的产权确认职责;承担市属金融机构和地方审批金融机构的相应授权监管职责;加强对金融中介机构的指导和管理。
(十一)负责推进市属金融机构改革重组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维护全市金融稳定;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买卖、非法期货业务、非法外汇买卖和反洗钱、反假币工作;参与本市金融应急处理机制建设。
(十二)指导协调本市金融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和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金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