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分置到底是什么意思?
股权分置是指公司在上市前,为了满足上市条件,对原有股东价值进行破减,对原有非公开持股股东以低于其实际股东权益的价格强制征收股份,因此导致公司上市后,原来的非公开股东持有的股份被分拆成两部分:一部分为公开流通股,另一部分则被限制流通,不能自由转让,这种被限制流通的股份称为“流通受限股份”。股权分置的实质是对原有股东权益进行破减,削弱其股东权益。股权分置是我国公司改革的一个重大事件,也是我国资本市场的重大变革。
中国什么时候开始的股权分置改革?
中国2005年开始的股权分置改革。
简介:
《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应“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提出“在解决这一问题时要尊重市场规律,有利于市场的稳定和发展,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总体要求。2005年4月29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启动了股权分置改革的试点工作。经过两批试点,取得了一定经验,具备了转入积极稳妥推进的基础和条件。经国务院批准,2005年8月23日,中国证监会、国资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联合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9月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我国的股权分置改革进入全面铺开阶段。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是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协商机制消除A股市场股份转让制度性差异的过程,是为非流通股可以上市交易作出的制度安排。
由来和发展
股权分置的由来和发展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股权分置问题的形成。我国证券市场在设立之初,对国有股流通问题总体上采取搁置的办法,在事实上形成了股权分置的格局。
第二阶段:通过国有股变现解决国企改革和发展资金需求的尝试,开始触动股权分置问题。1998年下半年到1999年上半年,为了解决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资金需求和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开始进行国有股减持的探索性尝试。但由于实施方案与市场预期存在差距,试点很快被停止。2001年6月12日,国务院颁布《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也是该思路的延续,同样由于市场效果不理想,于当年10月22日宣布暂停。
第三阶段:作为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一项制度性变革,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正式被提上日程。2004年1月31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
股权分置改革完成时间?
2005年9月4日,中国证监会颁布了《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这一正是法律文件的出台,标志着股权分置改革从试点阶段开始转入积极稳妥地全面铺开的新阶段。截至2006年12月31日,累计完成或进入股改程序的公司数已达1303家,总市值约为60504.47亿元,约占沪、深A股总市值的98.55%,股权分置改革已取得决定性胜利
股权分离什么意思?
股权分置是指中国股市因为特殊历史原因和特殊的发展演变中,中国A股市场的上市公司内部普遍形成了“两种不同性质的股票”(非流通股和社会流通股),这两类股票形成了“不同股不同价不同权”的市场制度与结构。
股权交易与融资分离。
中国资本市场的标志?
1992年10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统一监管体制开始形成。
随着中国资本市场逐步建立完善,相关法律也适时出台。
1999年7月1日,证券法正式实施,证券市场有了对发行、交易等进行全面规范的基本大法,标志着中国资本市场进入法治化阶段。
2005年4月,为加强市场对公司的约束机制,中国证券市场启动“股权分置改革”,至2007年底,绝大部分上市公司完成股改,A股进入全流通时代。
此后,随着人民币升值、公司治理的加强、新公司法及新会计准则等的实行,中国资本市场进入创世以来持续时间最久,涨幅最大的牛市。
中国资本市场不断成长,为更多的中国企业创造空间和机会。
2009年10月30日,经过10年酝酿,创业板开市,首批28家公司挂牌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