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人,财务负责人能是同一人吗?
事业单位的法人和财务人员,当然不能是同一个人,也不能兼任。应由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的人担任。法律链接:《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十六条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
农业合作社的法人,理事长和经理可以是同一人吗?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即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两者必须为同一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十六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理事长一名,可以设理事会。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设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理事长、理事、经理和财务会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由成员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依照本法和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对成员大会负责。理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扩展资料: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法人代表,也可称为法人的授权代表,这个代表可以是甲、也可以是乙,他不是固定的,而是取决于法人的授权,这个授权可以一事一授权,也可以是一揽子事项的授权。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能够代表法人行使职权。《民法通则》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可以由厂长、经理担任,也可以由董事长、理事长担任,这主要看法律或章程如何规定。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权利。法定代表人在企业内部负责组织和领导生产经营活动;对外代表企业,全权处理一切民事活动。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工厂的厂长、公司的董事长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法定代表人有权直接代表本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和应诉,其所进行的诉讼行为,就是本单位(或法人)的诉讼行为,直接对本单位(或法人)发生法律效力。法定代表人与法人的代表是有一定区别的,法人的代表的行为不是被代表人本身的行为,只是对被代理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就是企业、事业单位等本身的行为。
会计中哪些是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那这是有财务部门负责人和会计机构?
单据或发票是记录单位经济活动的原始证明,每一项经济活动会计都要认真的核对后签字,签字的主要内容是: 1,检查发票或单据的经济活动内容合规合法 2,检查发票或单据的用途是否符合需要 3,检查发票或单据的经办人是否签字 4,检查发票或单据的主管负责人是否签字 上述内容齐全,该项活动是否符合财经法规后签字; 会计一般审核发票及内容的真实性,审核后签,情况属实之类的,分管签拟同意、主要领导签同意。 签字就是签上自己的名字,表示已经看过,同意凭证上的会计处理。其他什么都不写,如果不同意可以不签字。 一般在记账凭证或报销单最下面上都有签字栏,出纳、会计、复核、财务主管等,在这些栏内签字(签名或盖人名章)。 会计汇总结会计人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审核发票: 1.发票填制的内容是否与发票种类相符合。 2.发票加盖的印章是否与票据的种类相符合。报销发票加盖的印章一般是发票专用章,根据《发票管理办法》,报销票据加盖印章可以是发票专用章,也可以是财务专用章。但是修订后的《发票管理办法》2011年2月1日实施,明确发票联只能加盖发票专用章。 3.票据的属地、职能是否与票据上加盖的印章相符合。 4.票据客户名称填写是否与报账单位名称相一致。 5.从票据印制的所属日期与实际开票日期查验是否属过期作废票据。发票印制的所属日期可以从发票右上角的发票代码第6、7位查验出发票的年份,如果一张票据印制所属日期是2001年,开票日期却是2007年9月16日,显然这样的过期作废票据也是不能报销的。 6.同一本票据号码的排列先后顺序与该票据的填制日期是否合理。 7.票据的大小写金额填写是否相符以及金额是否正确。 8.发票填制字迹、笔体、笔画的精细、压痕是否异常。 9.发票填写位置是否存在位移。所谓位移,也就是第二联经复写后,票据上的文字或数字出现错位,如一张票据大写金额是6000元,小写金额是60000元,这样的票据也是不合规票据,因为税务机关指定的企业在印制装订发票时,各联次纵横行列都是对齐的,有固定位置,不会出现位移现象。 10.报销票据是否属白条、收据。所谓白条收据是指报纸杂志订阅单、培训费收据、政府部门收费收据等,这种以收据、白条代替发票或基金票据使用的,其目的是偷逃税款或私设“小金库”,显然这样的票据也是不能报销的。
项目部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是否可以为同一个人?有什么依据吗?
作为技术负责人,负责任的告诉你:不可以
项目经理作为项目的总负责人,更关注项目的计划,项目进度,项目风险,项目成本,团队成员等,如果是夸团队的需求则需要解决团队间的沟通,协作问题。所以项目经理是基本没经力管理到技术细节,把控技术的实施,一般项目经理也不是技术很牛的。特别是软件技术,是个细活,需要静下来好好推敲的。而技术负责人,是受项目经理管理的,但却可以补齐项目经理的不足,他专注技术的管理和研究,对项目的技术实施,质量负责,但人员的管理也仅仅是技术管理,比如代码审查,技术方案设计,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等。
总监和经理哪个大?
总经理比总监的职务大。
总监和总经理的区别:
1、总经理通常就是整个组织里职务最高的管理者与负责人。而若是在规模较大的组织里 (如跨国企业),总经理所扮演的角色,通常是旗下某个事业体或分支机构的最高负责人。
2、总监一般为某项领域的第一监管人,如项目工程总监,财务总监,人力资源总监等,在企业中也是高层管理人员。总监的岗位级别介于总经理和部门经理之间。
3、总经理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公司日常业务的经营管理,经董事会授权,对外签订合同和处理业务;组织经营管理班子,提出任免副总经理、总经济师、总工程师及部门经理等高级职员的人选,并报董事会批准;
定期向董事会报告业务情况,向董事会提交年度报告及各种报表、计划、方案,包括经营计划、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等。
4、总监的主要职责是修订及执行公司战略规划及与日常营运作相关的制度体系、业务流程;策划推进及组织协调公司重大运营计划、进行市场发展跟踪和策略调整;建立规范、高效的运营管理体系并优化完善;制定公司运营标准并监督实施;
制定公司运营指标、年度发展计划,推动并确保营业指标的顺利完成;制定运营中心各部门的战略发展和业务计划,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建设和发展优秀的运营队伍;完成总经理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