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标的证券的要求有什么?
您好,融资融券标的证券的要求有:
1.上市满三个月(股票,基金及其它证券)2.未被ST,已完成股改3.融资买入的标的股票,流通股本不少于1个亿或者流通市值不少于5个亿,融券卖出,流通股本不少于2个亿或者流通市值不少于8个亿4.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
融资融券标的入选条件?
)在本所上市交易超过3个月;
(二)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
(三)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
(四)在过去3个月内没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日均换手率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的15%,且日均成交金额小于5000万元;
2、日均涨跌幅平均值与基准指数涨跌幅平均值的偏离值超过4%;
3、波动幅度达到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倍以上。
(五)股票发行公司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六)股票交易未被本所实行特别处理;
(七)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股票融资融券的规定?
1、融资融券门槛
融资融券已经降低门槛,只需股票开户满六个月,资金量达到10万,便可办理融资融券业务。
2、融资融券交易期限要求
投资者从事融资融券交易,融资融券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标的证券暂停交易,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仍未确定恢复交易日或恢复交易日在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之后的,融资融券的期限顺延。证券公司与其客户也可以根据双方约定了结相关融资融券交易。特殊情况下融资融券交易期限的处理由证券公司与客户在合同中约定。
3、融资融券交易申报内容
融资融券交易申报分为融资买入申报和融券卖出申报两种。融资买入申报内容应当包括
①投资者信用证券账号、
②融资融券交易专用席位代码、
③标的证券代码、
④买入数量、
⑤买入价格(市价申报除外)、
⑥“融资”标识、
⑦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4、融券卖出申报内容应当包括
①投资者信用证券账号、
②融资融券交易专用席位代码、
③标的证券代码、
④卖出数量、
⑤卖出价格(市价申报除外)、
⑥“融券”标识、
⑦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其中,上述融资买入、融券卖出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
5、融券卖出申报价格的限制
投资者融券卖出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该证券的最近成交价;如该证券当天还没有产生成交的,融券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前收盘价。融券卖出申报价格低于上述价格的,交易主机视其为无效申报,自动撤销。投资者在融券期间卖出通过其所有或控制的证券账户所持有与其融入证券相同证券的,其卖出该证券的价格也应当满足不低于最近成交价的要求,但超出融券数量的部分除外。
证券公司融资要求是什么?
证券公司融资要求,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证券公司申请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营证券经纪业务已满3年,且已被中国证券业协会评审为创新试点类证券公司;
(二)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有效,能有效识别、控制和防范业务经营风险和内部管理风险;
(三)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2年内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且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正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的情形;
(四)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两年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规定,最近6个月净资本均在12亿元以上;
(五)客户资产安全、完整,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方案已经证监会认可,且已对实施进度作出明确安排;
(六)已完成交易、清算、客户账户和风险监控的集中管理,对历史遗留的不规范账户已设定标识并集中监控;
(七)已制定切实可行的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实施方案和内部管理制度,具备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所需的专业人员、技术系统、资金和证券。
股票如何加入融资融券标的?
入选融资融券标的股票应符合以下原则:
(1)在上交所或深交所上市交易超过 3个月。
(2)融资买入的标的股票: 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
(3)融券卖出的标的股票: 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
(4)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
(5)股票发行公司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6)股票交易未被上交所或深交所实行特别处理。
(7) 在过去3个月内没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
① 日均换手率低于15%,日均成交额小于5000万元。
② 日均涨跌幅超过4%。
③ 波动幅度达到5倍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