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股权激励价?
就是公司管理层或者员工达到原来制定的股权激励条件。
比如业绩增长目标,那么就可以获得股权激励,在规定的时间里以原来确定的行权价,买入获得的股权激励的股份。
行权价就是原来制定的股权激励方案规定的一个价格,一般远远低于股票现价,但是有严格的限售日期。目的是为了激励管理层或者员工更好的为公司服务。
股权激励的触发值和目标值是什么?
股权激励的方案在股东大会通过实施后,按照方案的规定上市公司达到了相关要求即可达到触发值,即按股权激励方案的价格给予相关人员股票。目标值则根据获得股票的个人根据自身情况而定。
股权激励是公司为了激励和留住核心人才而推行的一种长期激励机制。有条件的给予激励对象部分股东权益,使其与公司结成利益共同体,从而实现企业的长期目标。
激励机制:追求良好的激励效果是首要目标。
股东权益:所有权、分红权、资产增值权、表决权等。
利益共同体: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长期目标:通常为3-5年,对激励对方进行必要的约束。
股权激励理论研究意义?
股权激励对当前改革的意义
在我国,多年以来工资加奖金或年薪制这类一直是上市公司经营者的主要薪酬形式。这类模式不具有长期激励效应,更重要的是无法反映人力资本在企业价值创造中的贡献,并且包含了大量的非市场因素,激励与约束的目的难以完全实现。近年来社会舆论对国企高管超高年薪的非议正说明这一点。
随着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顺利进行,上市公司针对管理层的股权激励真正开始并得到迅速的发展。2006年1月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实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2006年9月30日,国资委和财政部联合发布并实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标志着我国正式引入股权激励制度。2008年证监会陆续发布3份《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国资委、财政部颁布了《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上述有关股权激励的政策法规,对股权激励制度的各个方面都做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在政策法规层面上已经为股权激励制度的推广营造了一个成熟的制度环境。截至2015年12月,推出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已超过600家。
但是,社会对于股权激励的质疑声从来没有停止过。股权激励到底应该激励谁,应该激励多少,股权激励如何发挥“金手铐”的作用等等一系列问题成为研究者与实践者现阶段关注的焦点。
笔者认为,只有在市场决定性作用之下,把人力资本像其他资本一样纳入企业资本的范畴,激励机制才能真正激发企业人力资本的潜力,才能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一方面,人力资本作为一种资本参与企业收益的分配,可以协调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矛盾,使两者利益趋向一致,以股东价值最大化为目标。另一方面,用未来的权益收益来激励员工,能够激发其工作的积极性,将自身的知识、技能投入到为企业创造价值的活动中去,促使企业实现自身的最佳利益。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建设正处在一个探索阶段。我们需要对股权激励相关理论进行梳理,对已实施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进行重新审视,探寻股权激励的本质,进而完善股权激励制度,以实现市场机制在企业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股权激励是每年给吗?
不是的,是一次性奖励,主要奖励购买股权多的人。
股权激励和股票激励有什么区别?
1.员工因股权激励所得被视作因努力工作而获得的薪酬,因此按照个人所得税标准缴纳税务;
员工持股计划所得被视做员工个人出资购买股票,与公司绑定利益而获得的收益,按照现有政策,股票买卖是无需纳税的; 所以对于员工个人来说,员工持股计划是避税的; 2.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财务没有瓜葛,没有股权激励方式中给公司带来的成本压力。 现在市场上一种是通过二级市场回购(资金公司做杠杆以及资管计划),这种方式甚至不用证监会审批,比如苏宁云商、三安光电、新海宜、龙净环保等,都采取这种方式进行员工持股计划。 另外一种常见方式是非公开发行股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证不能使用资金杠杆(康缘药业今年第一次方案就利用了汇添富基金做了一个1:2的资金杠杆,但是被证监会叫停了,直到改成没有杠杆才通过),证监会年中的时候对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下发了一个窗口性意见:“一是上市公司高管只能以个人名义参与3年期定增,禁止通过结构化产品参与,二是不允许高管参与1年期定增。” 事实上证监会的各项规定也是为了避免内幕交易的情况发生,而对于证监会的这种态度,上市公司往往选用自己上市时的保荐人相关券商作为资管计划的管理人,更加容易被证监会审批通过。 现在特锐德、易华录、苏交科、康缘药业等公司用的都是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实现员工持股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