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与信托的区别?
信用和信托的区别 1.信托与银行信用的起源不同。信托业务起源于遗嘱的执行和对私有财产的处理。它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分工的趋细,委托关系也由情谊关系发展到财务关系,由无酬关系发展到有酬关系,由个人之间的关系发展到个人与团体、团体与团体之间的关系。因受托的事项日趋繁复,便产生了专办这类业务的机构。
而银行信用则起源于铸币兑换业。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出现,社会分工的日趋细密,产品交换的需要和范思也不断地增大。这就要大量铸币来进行支付,但各个国家以及国内各个不同地区流通着不同成色、不同重量的铸币,因而客观上就露要有一个专门的机构行使兑换货币的职能,于是货币兑换业就此产生了。货币兑换业的产生为银行信用奠定了物质基础,并由此运步开始办理货币的代保管、代收、代付以及存款、借款业务。这些组织的演化发展便有了现代的银行业。
从二者的起源看,信托起因于财产的管理,银行信用起因于货币的转换。
2.二者的行为主体不同。在一些金融信托业务中,信托机构是作为受托人代替委托人充当直接筹资或融资的主体,起直接金融的作用。在业务活动中委托人占居主动地位,将财产主动地移交给受托者(信托机构),同时提出对财产管理、处理的具体要求,指出财产运用的具体方向,受托者则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忠实地为受益人服务。
银行信用的主体银行本身并不需用资金,面是充当信用中,介,把社会闲置的资金或暂时不用的资金集中起来,转交给需要者,起间接金融的作用。如,贷款的投向,银行只依据国家宏观经济决策和经济发展趋势的判断自主地选择,不受存款户(资金来源方)主观意志的影响。
3.二者当事人的关系不同。信托所体现的是多边经济关系。当信托行为一旦产生,就呈现出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之间契约式的多边信用关系。其关系有以下几个特点:
(1)委托者与受托者的相互契约关系,是信托事项得以成立的基础,如果没有这种契约关系,信托便无法成立。
(2)委托人对受益人发生影响,受托人既是信托关系人,又是信托的主要执行者,起着特殊信用中介人的作用。
(3)使资金的提供者与资金的使用者发生直接的经济关系,形成资金余缺的直接调剂,即直接融资。
银行信用所体现的是双边经济关系,即 银行与存款人之间或银行与贷款人之间双边的信用关系。这种信用关系的特征是:银行同时身为债权人和债务人,存款人与贷款人不发生直接的经济关系,并成为间接融资的主要形式
什么是信托?
1 信托是一种金融工具。2 信托是指委托人将自己的财产或权益交由受托人管理和运用,以实现特定目的的一种金融安排。受托人负责管理和运作信托财产,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进行投资、分配收益等操作。信托的目的可以是为了保护财产、实现财富传承、实施慈善事业等。3 信托在金融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它可以为个人和家庭提供财富管理和保护的工具,也可以为企业和机构提供融资和资产管理的方式。信托的特点是灵活性高、隐私性强、法律保护较好,因此在财务规划和资产管理中被广泛采用。
信托事务性管理和主动管理区别?
信托事务性管理和主动管理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受托人角色:在事务管理信托中,受托人主要是扮演一个被动管理者的角色,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相对较小。而在主动管理信托中,受托人则是信托计划的真正决策人,承担投前、投中及投后工作的全面管理和决策责任。
管理方式:事务管理信托是受托人根据既定的规范和条款进行被动管理,主要依赖于外部推荐和尽调,底层资产的尽调和风控也由第三方来完成。而主动管理信托则是由受托人主动研发、组织尽调、全程管理,全面负责投前、投中及投后工作。
投资决策:在事务管理信托中,受托人一般不直接参与投资决策,主要根据既定的规范和条款进行被动管理,投资决策权主要在融资方或投资者手中。而在主动管理信托中,受托人会主动进行市场调研和投资决策,根据市场变化和投资者需求进行调整和优化。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信托的信息披露相对简单,一般只涉及信托计划的设立、运作和终止等信息。而主动管理信托的信息披露则更加详细和全面,包括投资组合、资产配置、风险控制等信息。
总体来说,事务性管理和主动管理的最大区别在于受托人的角色和管理方式的不同。事务管理信托主要依赖于外部推荐和尽调,受托人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相对较小;而主动管理信托则由受托人主动研发、组织尽调、全程管理,承担投前、投中及投后工作的全面管理和决策责任。
信托是干什么的?
信托是一种理财方式,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信托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
信托法原理?
托行为:
信托行为是指以设立信托为目的的而发生的一种法律行为。
① 信托约定(主要指信托合同及其附件)是信托行为的依据。即信托关系的成立必经有相关的信托关系文件作保证。信托行为的发生必须由委托人和受托人进行约定。
② 信托行为的体现形式主要有三种:即书面合同、个人遗嘱、法院的裁决书。
③ 信托目的是委托人通过信托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信托目的由委托人提出并在信托契约中写明,受托人必须按照委托人提出的信托目的去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
④ 信托的运作:在信托关系中,委托人提出信托行为,要求受托人代为管理或处理其财产,并将由此产生的利益转移给受益人;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为管理的处理信托财产,并以自己的名义按委托人所提出的要求将信托财产利益转移给受益人;受益人享受信托财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