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是多久(会计资料要保存多长时间长能销毁)

2023-11-26 11:39:56 59 0

会计资料要保存多长时间长能销毁?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超过这些年限即可销毁。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第一天算起。保管期限是25年: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保管期限是15年: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移交清册总账,日记总账 明细账,日记账,辅助账簿  保管年限是5年:银行余额调节表 , 银行对账单  保管年限是3年:月报,季报,半年报  永久保存:年度财务报告,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银行对账单应保存几年?

5年

给你提供下会计档案的管理相关规定:

(一)会计档案由总局和分局社保局组成保管单位,实现集中统一管理.总局社保局财务科应将保管超过一年的会计档案移交办公室档案员统一管理;各分局社保局财务科应将分局和所属的农牧场社保局保管超过一年的会计档案移交分局办公室统一管理(未实现局统筹的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会计档案,仍由农牧场社保局妥善保管).

(二)按年度形式分类法,档案员应将会议档案分成四类,即凭证,帐薄,报表和其他分别组成保管单位.

(三)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为永久,定期两种,垦区社保系统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明确为:

1,会计凭证:15年.

2,会计帐薄: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帐为25年,其他15年.

3,会计报表:预算报表5年,年度决算报表永久,其他报表15年.

4,其他15年.

5,固定资产清理报废,清理后5年.

6,会计档案移交清册15年.

7,会计档案保管清册25年.

8,会计档案销毁清册25年.

单位账目或票据的保留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  企业和其他组织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序号档案名称保管期限备注  一会计凭证类  1.原始凭证 15年  2.记账凭证 15年  3.汇总凭证 15年  二会计账薄  4.总账15年包括日记总账。  5.明细账 15年  6.日记账 15年 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管25年。  7.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  8.辅助账簿 15年  三财务报告类包括各级主管部门汇总财务报告。  9.月、季度财务报告3年包括文字分析  10.年度财务报告(决算)永久包括文字分析  四其他类  11.会计移交清册 15年  12.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永久  13.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永久  14.银行余额调节表 5年  15.银行对账单 5年  附:财政总预算、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税收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保管期限  序号档案名称财政总行政单位税收备注  预算事业单位会计  一会计凭证类  1.国家金库编送的各种报 10年 10年表及缴库退库凭证  2.各收入机关编送的报表 10年  3.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15年包括:原始凭证、各种会计凭证记账凭证和传票汇总表。  4.各种完税凭证和缴、退15年缴款书存根联在销号库凭证后保管2年。  5.财政总预算拨款凭证及15年包括:拨款凭证和其其他会计凭证他会计凭证。  6.农牧业税结算凭证15年  二会计账簿类  7.日记账 15年 15年  8.总账 15年 15年 15年  9.税收日记账(总账)和25年税收票证分类出纳账  10.明细分类、分户账或登 15年 15年 15年记簿  11.现金出纳账、银行存款 25年 25年账  12.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固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定资产明细账(卡片)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  三财务报告类  13.财政总预算永久  14.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决算 10 年永久  15.税收年报(决算) 10年 永久  16.国家金库年报(决算) 10年  17.基本建设拨、贷款年报 10年(决算)  18.财政总预算会计旬报3年所属单位报送的保管2年。  19.财政总预算会计月、季度5年所属单位报送的保管报表2年。  20.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会计5年所属单位报送的保管月、季度报表2年。  21.税收会计报表(包括票证10年电报保管1年,所属报表)税务机关报送的保管3年。  四其他类  22.会计移交清册 15年 15年 15年  23.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永久 永久 永久  24.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永久 永久 永久

存根联属于原始凭证,但是为什么它的保管期限是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的存放期是几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02]362号)......第二十九条 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合法、真实、完整。 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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