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办假按揭骗且贷款要负刑事责任吗?
开发商办假按揭骗且贷款要负刑事责任。
一、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依据国家刑事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的法律责任。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不同之处:
1、追究的违法行为不同。追究行政责任的是一般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是犯罪行为。
2、追究责任的机关不同。追究行政责任由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决定,追究刑事责任只能由司法机关依照《刑法》的规定决定。
3、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不同。追究刑事责任是最严厉的制裁,可以判处死刑,比追究行政责任严厉得多。刑事责任包括两类问题:一是犯罪;二是刑罚。
二、假按揭:
1、假按揭是指开发商为资金套现,将手中的存量住房以虚构的买房人(内部职工或开发商亲属或素不相识的人)的名字购买,从银行套取购房贷款。程序一般如下:开发商通过给身份证持有人一定数额的报酬,有偿使用对方身份证,并由身份证持有人在按揭贷款合同上签字,签字完成,银行即根据合同向开发商放款,开发商提前收回投资。
2、开发商和身份证持有人之间还会有一个协议,包含开发商承诺不需要身份证持有人承担任何债务以及保密条款等内容。
三、贷款手续:
1、请到银行了解相关情况。并办理相关带齐以上的资料申请个人住房贷款。
2、然后接受银行对您的审查,并确定贷款额度。
3、接下来就可以办理借款合同,且由银行代办保险。办理产权抵押登记和公证。
4、剩下的就是银行发放贷款,借贷人每月还款和还清本息后的注销登记。
四、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即犯罪的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的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
1、客体:
是指犯罪行为侵犯的、中国刑事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任何犯罪都必然要侵犯某一客体,不侵犯客体的犯罪是不存在的。例如,销售假药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药品的监督管理制度以及公民的健康权利。如果侵犯的不是刑事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如合同关系,就不构成犯罪。
2、客观方面:
是指刑法所规定的犯罪活动的客观事实特征,包括危害社会的行为、危害后果及其因果关系等。危害社会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作为是指不当为而为的积极行为,即实施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如杀人。不作为是指当为而不为的消极行为,是指行为人有条件、有义务实施某些行为而不实施,以至于使刑法所保护的客体受到严重危害的行为,如玩忽职守
通过贷款中介包装去银行贷款是属于诈骗吧,后期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呢?
包装公司包装个人去银行贷款是否属于诈骗是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该“包装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时提交 的资料是真实的,则不构成诈骗。
2、如果该“包装公司”是通过伪造虚假材料的方法来对个人进行“包装”,从而取得银行贷款的,则构成贷款诈骗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另外,如果个人明知或故意委托“包装公司”通过伪造虚假材料的方法骗取贷款的,同样也构成贷款诈骗罪。
《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 【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