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怎么预约(住房公积金怎么预约)

2023-11-28 09:56:35 59 0

住房公积金怎么预约?

可以通过登录当地住房公积金官网进行网上预约

以下以预约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为例,具体步骤如下

一、打开公积金网站 ,点击“网上办事大厅”

二、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点击“个人登录”,进入系统登录界面

三、 在系统登录界面输入职工公积金账号、密码、验证码后,进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界面”

四、 进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界面”后,可选择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密码修改或预约业务

Step 1 :选择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密码修改业务(首次登录)

( 1 )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界面”点击“联名卡密码修改”。输入卡号、旧密码、新密码后,联名卡密码修改成功

( 2 )注意事项: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有X的以 0 代替

Step 2 :选择办理业务预约业务

( 1 )点击进入“发起预约”,选择提取原因、地区、机构以及具体网点后,页面下方将显示该网点可预约人数、已预约人数和可预约时间(每日共 6 个预约时段)

( 2 )首次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须到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发卡银行的任一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业务,预约时应选择发卡银行中的一家网点

( 3 )选择预约内容后,点击“提交”,系统预约成功。提交成功后,选择“确定”,则直接打印预约回单;选择“取消”,可在需要打印时进入打印预约菜单进行打印

( 4 )点击进入“取消预约”,职工可取消预约

( 5 )职工在预约成功后如需要打印预约信息,可点击进入“打印预约”

注意事项

① 预约成功后,请持身份证或凭预约编号(不需要打印)到预约机构排队机取号,办理相关业务

② 通过网上预约功能,可预约 3 个工作日内的提取业务

③ 每日预约时间分为 6 个时段,分别为 9:00 - 10 : 00 、10 : 00 - 11 : 00 、11 : 00 - 12 : 00 、 14 : 00 - 15 : 00 、 15 : 00 - 16 : 00、 16 : 00 - 17 : 00,请根据网上预约时段按时到预约机构办理业务

④ 预约机构预约人数已达最大预约人数,系统将提示“预约已满,不许添加预约信息!”

⑤ 不能按预约时间前往预约机构办理提取业务的,请在预约时间前一天下午 16 : 30 前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取消该项预约

温馨提示

未能如约办理切记“取消预约”

以上信息均来源于:

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积金联名卡怎么办理深圳?

首先准备两个证件,第一个是身份证原件,第二个是银行储蓄卡。

方法/步骤

1.网上预约各银行网点,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2.进入个人登录界面,输入自己的公积金账号,初次登录密码是自己身份证的后六位数,(先点击密码控件下载),输入验证码进行登录

深圳网上提取公积金步骤?

1、首先登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打开主页后,点击右下角的个人业务下的网上预约。

2、进入登陆页面,输入相关的公积金账号、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

3、登录之后,点击个人提取【选择自己对应的提取形式】。以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提取为例。

4、依次按照要求填写相关的提取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

5、点击提交后弹出确认对话框,点击确定即可。

6、然后,会返回提取申请的业务受理回执信息。这样本次提取就完成了,然后就只要等待资金入账到银行卡活期账户。同时,也可以自行去查询一下当前的受理情况,点击个人提取——》网上提取查询,进入之后,点击提交按钮。

7、提交后,就会查询到你所有提取的相关记录信息以及办理状态。

深圳公积金追缴流程?

追缴流程:

一、首先需准备好相关的资料:

1)需追缴年限的个人银行工资清单,可以到发工资的银行打印

2)需追缴年限的个人社保缴费清单,社保局打印

3)需追缴年限的个人税务清单,税务局打印

二、在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预约,预约业务是“投诉公司”少缴

预约成功后依照约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公积金办理地点进行办理,办理后公积金中心会通知你所投诉的公司补缴,要求公司在60天之内要补缴到位,否则会强制执行,追缴公司补缴后你会收到公积金中心的短信提示你公司的钱已经补缴,你只要到银行支付个人部份。

三、目前深圳可以追缴年限为2010年12月起到至今,所在公司上到经理下到作业员都去公积金中心投诉追缴,追缴回来的金额下到1万上到10万多,只要在此年限在公司做过能打出银行流水者,就算辞职多年的人也可以追缴补钱。

买房后怎么申领深圳公积金?

先网上申报预约、申报成功后、再去银行柜台办理。

先在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申报并预约此项业务,深圳公积金中心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予提取的决定:准予提取的,由受公积金中心委托的商业银行办理支付手续,资金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储蓄账户中;不予提取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提取的理由。

申报成功后在预约的时间段前往银行柜台办理。

提取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其他材料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1、按照家庭成员份额提取所需材料:

职工按照配偶份额提取的,须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按照未成年子女份额提取的,须提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不能提供户口簿的或者户口簿不能体现家庭关系的,须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的其他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并前往管理部办理);按照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份额提取的,须同时提供以上材料。

2、委托办理需提供的材料:

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供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不同购房情形需提供的材料:

购买本市新建商品房(一手预售房)的:

(1)经本市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因按揭贷款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银行印章)(2)购房发票或契税税票(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电子缴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购买本市新建商品房(一手现售房)的:

(1)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因按揭贷款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银行印章)(2)购房发票或契税税票(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电子缴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购买本市存量商品房(二手房)的:

(1)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因按揭贷款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银行印章)(2)契税税票(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电子缴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购买本市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

(1)房产证或本市政策性(保障性)住房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因按揭贷款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银行印章)(2)政策性住房购房专用收据或广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无法提供原件的,可以使用复印件加盖主管部门的查档印章或者原售房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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