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的反洗钱义务是什么(金融机构反洗钱法规定的第十三条内容是什么)

2023-12-03 11:40:48 59 0

金融机构反洗钱法规定的第十三条内容是什么?

答:金融机构在履行反洗钱义务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 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和当地公安机关 报告。

反洗钱十大义务?

制定并执行有关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制度;

收集、分析和监测本行政区域内的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信息,并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涉嫌洗钱的可疑交易信息;

对有证据证明利用金融机构从事洗钱活动的,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

对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资料的情况进行保密;

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采取必要的措施。

以上就是反洗钱十大义务,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何理解反洗钱是金融机构的全员义务?

根据《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应对大额、可疑资金交易进行审查、分析,发现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在金融机构日常经营活动中,履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的义务与履行向公安机关报告涉嫌犯罪线索的义务并不能相互代替。当发现大额或可疑资金交易活动涉嫌犯罪时,金融机构应当在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的同时,向人民银行或外汇局进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

保存客户资料和交易记录。洗钱犯罪分子通过金融系统洗钱,其目的是掩盖犯罪所得的性质和来源。因此,还原犯罪所得的性质和来源,是成功制裁洗钱犯罪分子的关键。《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明确,金融机构应当按规定期限保存客户的账户资料和交易记录。账户资料的保存期限是,自销户之日起至少5年;交易记录的保存期限是,自交易记账之日起至少5年。所谓的交易记录,包括账户持有人、通过该账户存入或提取的金额、交易时间、资金的来源和去向、提取资金的方式等信息。账户资料和交易记录的保存方式按照国家有关会计档案管理的规定执行。

保密义务。根据《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及其职员对有关反洗钱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工作信息泄露给客户和其他人员。

《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还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开展对其客户的反洗钱宣传工作,并对其工作人员进行反洗钱培训,使其掌握有关反洗钱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增强反洗钱工作能力。

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履行哪些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简称央行)作为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反洗钱监督管理工作,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履行如下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

  1.组织协调全国的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资金监测。

  2.制定或者会同国务院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制定金融机构反洗钱规章。

  3.监督、检查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情况。

  4.在职责范围内调查可疑交易活动,接受单位和个人对洗钱活动的举报。

  5.根据国务院授权,代表中国政府与外国政府和有关国际组织开展反洗钱合作,以及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有关反洗钱的其他职责。

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金融机构的哪些行为?

第三十二条金融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

(二)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

(三)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的;

(四)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的;

(五)违反保密规定,泄露有关信息的;

(六)拒绝、阻碍反洗钱检查、调查的;

(七)拒绝提供调查材料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

金融机构有前款行为,致使洗钱后果发生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建议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对有前两款规定情形的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建议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法责令金融机构给予纪律处分,或者建议依法取消其任职资格、禁止其从事有关金融行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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