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社保最低基数涨了要补缴多少?
进入2021年,社保缴费基数显然不能再继续不调整了,所以,一经调整后,社保缴费基数的变化就会十分明显,普遍情况下,个人缴纳社保的费用增加了200元左右。
就拿广东省来说,2020年的社会平均工资,相比于2018年出现了大幅上涨。在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社会平均工资均上涨了1500元左右,在这类地区,60%的社保缴费基数提升了882元,而养老保险也增加了177元左右。
2021年社保缴费60%是多少?
一、2021年社保60%交多少
我们知道,社保的缴费标准因为地区的不同而略差异,也就是说不同的地区缴纳社保的档次是不同的,一般社保缴费档次是在60%-300之间进行选择的,比如:
1、湖南长沙市:就只有60%、100%、300%三个档次;
2、北京市和辽宁省:60%、70%、80%、90%、100%、200%和300%七个档次;
3、四川省:设立有55%、60%、80%、100%、150%、200%、250%、300%等八个档次。
二、社保百分之60一个月交多少钱
我们知道,月缴费金额=本人月缴费基数×缴费费率。
其中:月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60%到300%五个缴费档次),各个地方社保政策略有差异,缴纳比例也略有不同,通常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28%,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最低为4.2%。
社保60%是社保的最低缴费基数,例如某地区的社会平均工资为4000元,按照最低缴费基数来缴纳社保,参保人员每月至少需要保费4000*60%*(28%+4.2%)=772.8元,那么2021年需要的社保费用就是9273.6元。
今年十月已经交完灵活就业社保的人员需要补缴差额吗?
为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今年来以低于3746元缴费基数(如3457元等)缴纳2020年和2021年度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因缴费基数不足,需要按照3746元的基数下限标准,计算差额进行补缴。
如果原来按3457的缴费基数缴费,缴费金额为8296.8元,现在按3746基数计算缴费金额为8990.4元,需要补交差额693.6元。为方便广大灵活就业人员补缴,现推出“非接触式”缴费方式,灵活就业人员无需多跑,在家即可通过微信小程序进行补缴。
社平补差是什么时候?
2020年2月退休社平工资如何补差。如果你是2020年的2月份退休,那么实际上和1~12月份退休的群体都是完全一致的,因为我们退休金的计算将采用的是上一年度的社会平均工资来计算的,所以说2019年的社会平均工资,那么在你们本地趋势多少钱,那么你就按照这样的一个计算标准来确定自己退休金的待遇。
不过一般情况下有些地区在计算退休金的过程中,那么由于上半年退休的人员不能够及时准确地得知上一年度的社会平均工资,但又想要第一时间发放给退休人员,往往他采取前一年度的社会平均工资来确定自己退休金的,待遇那么这样的话就会造成一定的差距,因为毕竟前一年度和上一年度有一定的差距,所以说那么在下半年以后出台真正的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时候,然后再给予补!
基本上可能一个月大概差不多,实际上也并不是很多,所以说这个补差我们不要想着自己可以获得一个更高的待遇,几乎是不会的。最重要的还是自己在退休之后的第2年开始能够获得养老金的增长,这一点还是比较重要的,因为基本上职工养老金的增长,每一年都可以获得100块钱到200块钱不等的增长待遇所以说,这一方面对于退休老人来讲才具备更大的一个实际意义。
请问要怎么操作才能让社保按最低基数缴纳?
企业员工参保未按员工的实际收入(上年底平均工资)缴费工资,从法律法规的层面来说,这是必须得的。
而在实际的操作中,大多数企业都如同案例的操作模式——按照当地的最低缴费基数来给予员工缴纳社保。
社保局也无许了,企业也这么在操作,而大多数的员工也这么默认了。
作来企业方面来说,员工同意,社保部门也是认可的,就当是合法的。
现在员工提出来,要求企业按实际工资来参保,而且不是到劳动部门 去投诉的,企业也只能根据该员工的申诉要求执行,否则员工申请劳动仲裁,最终仲裁也只能根据法律法规的条文来作出裁决,仍然得按员工的实际收入来参保。存在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
1)企业自身要控制成本;控制人工成本是每位老板给人力资源部的基本要求。
当然企业的领导者们首先会评估风险级别,如果当风险高的,他们也要果断按法律法规执行,风险级别低的,当然得堵一把,堵赢了就算是赚到了,堵输了就是亏。
一般是用工密集型的企业比较偏多,由于员工人数多,而且员工的整体收入不太高,员工整体的法律概念稍微弱一些,而且有些员工也不愿意交太多的社保费用。偷偷说一句,很多公司都是这么在做的。
2)员工不愿意按实际收入来缴纳社保;
在用工密集型企业中,80%的员工都不愿意按自己的实际收入来参保,而且还有相当多的一部分员工是不愿意的参保的,这原因大家都是知道滴。
年纪稍微大的一点的员工,认为自己打几年工就回老家了,社保一定要交满15年,退休时才可以领取养老保险。
对于这层人员来说,他们认为要交15年的时间比较长,把钱留在自己的口袋会更安全。
而年轻的职工们,又认为离退休的时间太长,真到了退休的时候又不知道这社保的政策会啥变。
员工自身的顾虑未解除,导致现在强行实施全员参保给HR们的工作造成很大的困扰。
企业未根据员工实际收入(一般情况下,老员工是按上年度的平均工资,新员工是按参保时的实际收入)足额参保,所存在的风险有以下几点供参考:
1)发生工伤事故时的赔偿标准;
企业未根据员工的实际收入来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的,一旦发生工伤,企业应该按员工的工伤发生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支付其相应的补偿费用,而且还应补齐社保局所支付的差额部分。
实际上这一项并不算是风险,如果企业按员工的实际收入来参保,也是应该支付的,相对而言,单从此项来分析,企业还是赚了的。
2)临近退休人员的要求或是在职员工的要求;临近退休的员工的, 通常情况下,他们都会在退休前去咨询相关专业部门 。
当他们清楚自己的参保缴纳基数是按当地最低基本工资实施,而退休后的养老保险的金额则会少,涉及到自己利益的,都会申诉或是要求企业补回差额部分,包括在职的员工提出要求,企业都有承担补差额的部分金额的风险。
尤其是有的企业还未全员参加养老保险的,对于临时退休的员工(三五年即达退休年龄的)必须得参保。
3)离职人员的追讨;
根据劳动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劳动纠纷的仲裁时效为一年。
也就意味着员工在离职一年内,发现自己的权益被侵犯,可以向用工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提起劳动仲裁,要求企业承担被侵犯的部分权利。
用人单位未按员工实际收入缴纳社保,员工有权利提出补缴。但在一般情况下,很少会有员工要求的,据了解,现实的劳动争议中,提出此申诉的案件并不常见。
因为企业补足了企业应承担的部分,员工也需要承担自己应承担的部分。
根据行政处罚法,追溯的时效为两年,也就是说员工在离职两年内都有诉讼的权利。
所以企业在评估风险时,应将离职两年内的员工作来一个评估对象。4)社保部门的监察;如果企业完全按照当时最低的社保缴费基数来参保,社保部门在审核时也不会让你直接通过,除非企业分了几个档次。我们公司在几年前,同一标准参保,但在五年前就被退单了,后来就只能实打实进行了。据近几个月的社保部门通知,企业必须全额参保养老,而且不能以最低缴费基数参保。这是我们在前几个月收到的通知,而且附近的企业都在调整缴费基数。社保部门也会不定时的到企业进行核实,所以社保将会越来越严格与规范,这已经是一种趋势。当然,最初被查的时候,社保部门会开一个责令改正单,然后限期改善,否则就面临被处罚。5)客户验厂的要求;在企业有两个上帝,一个是员工,一个是客户。员工为企业创造价值;客户为企业带来价值。所以这两者都是企业必须重视的,而且都必须放在同一等级的重要,企业少了谁都无法生存。客户在对企业进行审核时,也会注重员工社保的问题,但在这里,一般情况下的验厂人员,只要企业为员工买了社保的,都不会特意要求按员工的实际收入来参保。但也有的验厂人员要求就是按法律法规执行,所以企业可以自行评估。 社会保险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涉及的问题点有二:一是职工工作期间社会保险未缴或有时段欠缴问题;二是社会保险缴纳基数按最低基数而非实际工资。这样一个涉及每个职工、每家企业的政策,政府相关部门,无论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还是法院,都相当慎重,目前的执法环境是:涉及社会保险的业务归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劳动监察大队管理,仲裁及法院均不受理。而劳动监察大队一般采取调解的方式,以减少社保纠纷对整个社会的震荡。未足额缴纳的风险及现状当用人单位实现所有劳动者社会保险全覆盖后,最大的问题点就是社会保险缴纳基数普遍按最低基数而非实际工资。尽管这是普遍的现象,但按照最低基数缴纳社保的风险是显而易见的,通常有二个风险:第一点:劳动者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为由解除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未缴或未足额缴纳社保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已经成为劳动者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大王牌)关于这个法条的理解,目前有所争议,即未足额缴纳是否适用?从严格的意义来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就是缴五险(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保险,称为五险)、足额缴(按照职工的工资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