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的公共维修基金怎么算(经济适用房需要单位交维修基金吗)

2023-12-11 10:55:11 59 0

经济适用房需要单位交维修基金吗?

对于该问题的回答是肯定的,经济适用房也是需要交维修基金的。所谓维修资金,又名公共维修资金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指的是该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区域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维修养护资金,同时也是授权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单位使用的资金。

按全国各地的相关规定不同,缴纳的维修基金也不同。公共维修基金不仅面向物业的业主,还面向单位售卖公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职工共同筹集,权归购房人,用于售出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商铺公共维修基金缴纳标准是什么?

商品房销售时,商铺购买者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商铺维修基金交缴约定,商铺购买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商铺维修基金属全体小区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2021年公维费怎么算?

2021年的公共维修费怎么算,这里的公共维修费一般都是指房屋的大修基金,是由业主在购买房屋的时候缴纳,至少在接房之前就必须交纳的固定的费用,是根据房屋的面积来计算需要交纳的费用。从很多年前以来,一般的大学基金都是房屋的建筑面积按每平方80元来计算得来的。

2021年经济适用房过户费用?

经济适用房买卖费用政策

1、契税:买方缴纳房价款的4%;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契税按照2%收取;

2、买卖手续费:120平方米(含)以下手续费为250元;120平方米以上手续费为500元;

3、印花税:买卖双方缴纳房价的0.5%;

4、公共维修基金:房价款的2%。

三、经济适用房买卖产权政策

1、登记费:每建筑平方米0.3元;

2、房屋所有权工本费:每证收费4元;

3、印花税:每件5元

经济适用房买卖注意事项

1、经济适用房一般都会修建在城乡结合的地方,在交通及周边设施不够好,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详细考虑是否可以牺牲交通及工作等。

2、购买经济适用房同样需要考虑户型问题,尽量按照自己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户型。

3、合同签署不要偏信广告,或售楼人员的口头承诺,要考察预售许可证、项目施工情况、产权问题等。

4、交房的使用申请人不要忘了向开发商要“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两书。

买房维修基金怎么算的?

1.商品住宅收费标准

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2.公有住房收费标准

(1)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2)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下面的第四问是唐山市的收费标准仅供参考。

一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用途是什么?

答: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二问: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主要包括哪些?

答:住宅共用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照明、消防设施、道路、路灯等。

三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范围是什么?

答:1、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房屋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

2、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

3、已售公有住房。

四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是什么?

答:1、不配备电梯的住宅及与住宅相连的非住宅(含有产权的附属房屋)95元/平米;

2、配备电梯的住宅及与住宅相连的非住宅(含有产权的附属房屋130元/平米;

3、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110元/平米。

五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时间是什么?

答:1、购房人应当在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前,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2、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时,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六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方式是什么?

答:业主持《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足额银行卡到市民服务中心维修资金窗口或者唐山银行市中心区16个营业网点办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业务。

七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如何使用分摊?

答:1、用于建筑区划内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由建筑区划内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

2、用于单幢或者多幢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由该幢或者多幢住宅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

3、用于单元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由该单元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

4、用于两户或者两户以上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

八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程序是什么?

答:1、物业管理单位、业主委员会,或者相关业主委托的居(村)民委员会(以下统称申请人)提出使用申请,拟定改造方案;

2、主管部门现场勘查;

3、申请人组织方案公示,征求受益业主意见;

4、主管部门受理、审核备案;

5、主管部门核核拨工程预付款;

6、申请人组织竣工验收;

7、主管部门核拨工程决算款。

九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包括哪些?

答:发生下列危及房屋使用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可以直接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无法正常使用严重影响业主生活的;

2、消防设施设备严重损坏的;

3、二次供水水泵损坏或者水管爆裂导致供水中断,严重影响业主生活的,但是依法或者依照合同约定应当由供水单位承担的除外;

4、排水设施堵塞、坍塌、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严重影响业主生活,或者危及财产安全的;

5、屋面、外墙防水损坏,造成严重渗漏的;

6、楼体外立面存在脱落危险的;

7、其他危及房屋使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

有任何问题可以给我发私信,感谢关注@迁安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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