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离京北京公积金怎么全部提取)

2023-12-05 09:21:17 59 0

离京北京公积金怎么全部提取?

如果您需要全部提取离京前在北京的公积金,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准备材料: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缴存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需包含离职日期和原因);

居住户口簿或居住证明(如租房合同等);

公积金账号或缴存基数证明。

填写申请:

前往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或在其官方网站上下载并填写。

填写申请表时,请确保准确填写个人信息、提取方式、提取金额等。

提交申请:

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及所需材料一起提交至公积金管理中心。请确保所有材料齐全并按要求进行复印。

审核和办理:

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核,核实相关信息。

审核通过后,他们会通知您提取金额,并将款项划拨至您指定的银行账户。

北京公积金如何一次性取出?

要一次性取出北京公积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申请人本人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他条件;

2. 申请人本人的子女已经成年,可以自行解决住房问题;

3. 申请人本人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旦符合以上条件,申请人可以提出一次性取出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具体操作流程为:

1. 到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信息查询回执单》。

2. 填写完整《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在上面注明“一次性提取”。

3. 准备好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银行卡原件等材料,一并提交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 等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并办理转账手续。通常情况下,这个过程需要5-10个工作日左右。

取出公积金后,申请人需要自行解决住房问题。

公积金提取方法北京2022?

1、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所需材料

2、由单位按规定审核同意后开具一式三联套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预留印鉴后到所属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

3、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

4、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5、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6、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北京如何提取公积金?

北京公积金提取流程

1、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所需材料

2、由单位按规定审核同意后开具一式三联套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预留印鉴后到所属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

3、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

4、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5、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北京公积金app提取步骤?

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gjj.beijing.gov.cn),点击首页右侧【个人网上业务平台】,选择【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认真阅读登录提示后,点击【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您可选择“账号登录”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

  提示:如果未在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的用户,请您先完成注册后再登录。

  第二步,选择提取事项,录入提取信息。

  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点击【5.租房提取】,阅读并勾选《个人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后进入事项申请界面。

  “基本信息”栏目下展示用户基本信息。选择【租房类型】为“无发票租房”。“婚姻状况”如为已婚或离婚、且可通过民政校验通过的,自动导入婚姻信息;如无法校验,需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影像;如未婚,选择“婚姻状况”为“未婚”即可。

  在“提取人账户相关信息”栏目下,选择【收款人公积金用卡银行】,系统自动显示相应的公积金用卡卡号。

  如申请人希望使用本人的其他银行卡(应为人民银行规定的I类银行结算账户)办理提取时,可点击【添加新卡】,选择需要添加的“银行名称”,录入“银行卡号”,点击【确认添加】,添加成功后,选择【收款人公积金用卡银行】即可。每名缴存职工本人名下可持有多家发卡银行的公积金用卡,每家银行限一张。

  在“约定提取信息”栏目选择约定提取日,约定提取周期默认为“月”,系统反显“约定下次支付日期”。

如申请人希望在本次事项到期后,自动办理新一年无自有住房(每月提取2000元)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的,可勾选页面下方“本人同意在事项到期后系统自动接续申请”。新事项发起时,申请人符合本事项提取条件的,提取资金将自动划入申请人公积金用卡账户。

  核实提交信息无误后,可点击【提交】。在提交成功页面,如需留存申请回单,点击【打印回单】,打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单》,如需查询业务办理机构,点击【经办网点】,点击【确定】,提取申请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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