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地产土地政策是什么(康养用地年限)

2023-12-02 11:07:33 59 0

康养用地年限?

《意见》明确了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范围。在综合考虑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特点的基础上,明确了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的范围,即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托管照护、医疗卫生等服务、不可分割销售的房屋和场地设施占用的土地,包括养老院、养护院、敬老院、托老所、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等。

《意见》确定了养老服务设施土地用途和年期,即规划土地用途为社会福利用地的可单独布局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规划土地用途兼容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的,在不影响其主用途的情况下,可以安排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其他用途土地只能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并分摊相应的土地面积。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以出让方式供应的,其使用权出让年限不得超过50年;以租赁方式供应的,其租赁年限不得超过20年。

土地征收迟买农民养老保险怎么补偿?

一、根据规定农村土地征收人员是如何补养老保险的?

农村土地征收人员的养老保险补缴政策是地方政府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2021失地农民缴的哪种社保?

2021失地农民缴纳的是养老保险。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是指为了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确保失地农民年老之后基本生活而出台的养老保险政策。目前我国人社部并未制定统一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法,由各地区政府联合社保部门根据国家方针政策,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制定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

  

养老用房占比标准?

老年养护院的建设用地包括建筑、绿化、室外活动、停车和衣物晾晒等用地,并按照建设要求和节约用地的原则确定用地面积,建筑密度不应大于30%,容积率不宜大于0.8;绿地率和停车场的用地面积不应低于当地城市规划要求;室外活动、衣物晾晒等用地不宜小于400m2~600m2。

青岛市失地保险实施方案?

根据规定,在国土资源部门牵头拟定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同时,人社部门应会同当地镇政府(街道办)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研究拟定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方案。土地被依法批准征收后,人社部门应根据收到的政府批复文件,及时逐级通知被征地村(社区)确定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方案,并在2个月内组织完成养老保险参保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根据政府批复文件、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等,编制《保险方案》,组织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大会,讨论确定纳入本次征地社会养老保险的对象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等事项。

  《保险方案》确定并审核无误后,要在在该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村(居)民提出异议的,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对经核查反映情况属实的,应要求村(居)民委员会按程序对方案进行调整。

  政府出资大头计入个人缴费

  据悉,区(市)经办机构应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为每一位被征地农民单独设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栏目。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参保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补助作为“集体补助”。

  在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到账后,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之和不低于政府出资部分的20%,不高于此次征地得到的补偿安置费的,区(市)经办机构将政府出资部分同时以“政府补贴”名义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其中将资金的80%计入“个人缴费 ”,20% 计入“政府缴费补贴”,并从次月起开始计息。

  被征地农民计入个人账户的资金完全按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金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因新征土地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不参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数计算。

  个人账户资金可一次性继承

  对于被征地农民,缴费时已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根据此次征地增加的个人账户资金额,按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全部到账的月份对应的周岁年龄的支付系数(执行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70岁以上的执行70岁的支付系数)计算确定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从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到账的次月开始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合并领取。

  被征地农民缴费时未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在其达到待遇领取年龄时,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报审核工作流程,办理待遇领取手续。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合并领取。

  被征地农民缴费后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提出申请,经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其被征地个人账户资金余额(除政府缴费补贴外)可一次性继承,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四种情况不再登记和申报

  属于本次征地保险对象,有下列四种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再进行被征地农民参保登记和缴费申报,按照原参保方案对应的政府补贴资金数额,将补贴资金支付本人或指定受益人、法定继承人: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的;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已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方案,方案实施前死亡的;已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方案,方案实施前保险关系转移及其他情况的。

  符合领取被征地农民政府补贴资金条件,申请办理资金支付的,应由本人或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携带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经办机构指定银行的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并对应上述所列情形分别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或盖章确认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职工退休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异地领取退休待遇的需出具当地社保部门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保险关系转移的需提供《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到村(居)民委员会办理政府补贴申领手续,填写《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府补贴资金支付申请表》。

收藏
分享
海报
0 条评论
4
请文明发言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