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赔偿后还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吗?
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工伤保险赔偿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提供的,用于支付工伤事故造成的医疗费、伤残津贴和丧葬费等。一旦工伤保险赔偿已经获得,通常不能再要求公司额外赔偿。然而,如果公司存在违法行为或者过失导致工伤事故发生,受害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偿。这需要通过法律程序来确定公司的责任和赔偿金额。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下来后,申请工伤理赔是个人申请还是单位申请?
如果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
根据你的鉴定级别,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当地有关工伤赔偿的具体规定,向单位提出申请书,写明要求赔偿数额。由单位向社保局提出具体赔偿, 如果单位不予办理,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设在社保局)报案,要求其责令单位办理。
因工伤赔偿与单位发生争议,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单位没参加工伤保险:
按照自己计算的赔偿与单位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工伤评残九级。现已离职还能要求原单位给一次性医疗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吗?
你的应该得到双补偿。依据如下:《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仔细看(二)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厂里申请的工伤认定书已下来,厂里要求做伤残鉴定,我该配合吗?
你好,谢谢你在头条分享工作的困忧,小哥乐意为您提供一些有益的个人建议:
一、按规定,没有申请工伤认定并得到工伤认定结论之前,是不能做劳动能力鉴定的。即使去申请,工伤部门也不会受理。 既然你已申请工伤认定,最好同时收集一下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表工资条、工资卡明细、工作地点照片、证人等,以备公司不承认劳动关系时用。
同时,应当尽快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因为时效只有1年。这也是工伤后期复发维权的依据。
二、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三、办理步骤:你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后,再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具体几级伤残以鉴定结果为准,最后,双方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有工伤保险的,除社会保险部门支付劳动者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次性医疗补助金、伤残鉴定费等等外,用人单位一般需要支付劳动者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交通费等等费用,没有工伤保险的,全部由用人单位赔偿劳动者,具体赔偿金额需要结合劳动者月工资、工伤休息时间等等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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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是打到公司账户还是个人账户?
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是打入单位账户还是个人账户,法律没有规定。一般是谁经办打入谁账户。用人单位也可以与工伤职工约定,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打入指定账户。 实践中,打入用人单位账户的占多数,这一方面工伤保险个人不缴费,由单位办理的较多,并且工伤保险支付的费用如医疗费往往是用人单位垫付,需要从社会保险赔付中扣除。